遗 嘱 立遗嘱人: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xx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我今年83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上____律师事务所____律师、____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1、将我位于××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王××继承。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3、我指定××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市××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立遗嘱人:王×× 代书人:_____律师 证明人:李××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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