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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中多分或少分遗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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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中多分或少分遗产的情形
法定继承中,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如某一继承人尽了绝大部分赡养义务,而另一人则几乎没尽赡养义务),各继承人分得相同遗产。
  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但若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尽抚养义务,而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并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抚养的,则不应因此减少其遗产分配份额;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抚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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