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我要咨询 法律法规 股权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嘱见证 房产继承 房产过户 遗产分割 成功案例 代书遗嘱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文件下载

访客留言
[3-2]亲爱的朋友:您好!
[2-11]http://ww
[12-31]外祖父可以收养自己
[1-10]你好,我户口因为考
[8-6]你好,我今年45,
[7-17]你好:律师我想咨询
[7-13]我奶奶老房子给我了
[6-16]你好,我想问一下,
入赘后并不丧失法定继承权 男方仍可继承生父母遗产
入赘后并不丧失法定继承权 男方仍可继承生父母遗产
 徐先生:因为家境不好,与妻子结婚后就做了上门女婿,但是我父母很生气,声称要跟我断绝关系。但是每到过年的时候我还是会回家看望父母并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去年我父母去世了,留下了13万的遗产,我的弟兄们说我已经入赘了,而且户口也已经迁走了,已经不是一家人了,所以不能再继承父母的遗产了。请问我还有权利继承吗?

  律师: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方入赘与女方结婚并不意味着改变了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并不意味着当然丧失男方在对于其生父母的法定继承权。除非其父母立有遗嘱没有将遗产留给该男子。

专业律师:
入赘后并不丧失法定继承权 男方仍可继承生父母遗产
分享到:
版权所有:济南房产继承律师,济南房产继承专业律师、济南房屋继承律师,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 版权: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73782679 传真: Email:13475953851@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