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遗产一半归妻子李某,另一半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大儿媳张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取得继承权;大儿子养女小王,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与亲生子女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因此取代其父继承王某遗产,同理,二儿子的儿女也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