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我要咨询 法律法规 股权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嘱见证 房产继承 房产过户 遗产分割 成功案例 代书遗嘱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文件下载

访客留言
[3-2]亲爱的朋友:您好!
[2-11]http://ww
[12-31]外祖父可以收养自己
[1-10]你好,我户口因为考
[8-6]你好,我今年45,
[7-17]你好:律师我想咨询
[7-13]我奶奶老房子给我了
[6-16]你好,我想问一下,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准予执行房产诉讼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准予执行房产诉讼

导读:济南房屋买卖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民间借贷纠纷准予执行房产诉讼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调查有关民间借贷纠纷准予执行房产诉讼案证据,济南房屋买卖律师参加民间借贷纠纷准予执行房产诉讼诉讼。以下是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准予执行房产诉讼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准予执行房产诉讼201965日,BEDC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达成调解,XX县人民法院出具(2019XX民初282号民事调解书。后因EDC未履行(2019XX民初282号民事调解书,B就(2019XX民初282号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XX法院于2020115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0XX50号,2020122XX法院查封了案涉××小区××号房××。2020731日,该案终结执行。2023412日,经B申请,该案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XX执恢31号,执行过程中,裁定拍卖案涉房产。案外人A2024522日对执行XX××小区××号房××提出书面异议。202466XX法院作出(2024XX执异2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对涉案房产的执行,B对该裁定不服,向XX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另查明,GHA的父母。2014922HD支付10000元购房诚意金。2018429日,GE签订了《购房款抵土方工程款合同》,约定:E2-1-1001室价值395085元,2号楼160#号贮藏间价值31644元,共计426729元,减除H2014922日所交定金10000元,冲抵G工程款416729元。2-1-1001室房产登记在A名下。同日AE签订该房产《预订协议书》,EA分别出具了收款416729元、10000元收据。2022729日起,A就该房产开始陆续缴纳水电费、物业费、壁挂炉费用、燃气安防设施费用。2024910A就该房产向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纳住宅维修基金。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准予执行房产诉讼再查明,E2010年开始开发XX小区,至今未通过验收,但已陆续交房。E已于20191212日为XX小区办理预售许可证。A未在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XX小区2-1-1001室的合同备案手续。B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判决准予执行被执行人E名下××小区××号房××;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准予执行房产诉讼被告A未在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XX小区2-1-1001室的合同备案手续,该案涉房产属于E开发,形式上属于E名下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本案中A提交《购房款抵土方工程款合同书》仅能证明GE双方有以房抵债的合意,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合法且已到期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交的收款收据系被执行人E出具,其中1万元收据有转账凭证确认支付,其余416729元仅凭收据无法认定已支付了购房款。A提交的2022年之后的交纳水电费等证据不能证明其在2020XX法院查封案涉房产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综上,A对案涉房产不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故原告要求准予执行的理由成立,其诉讼请求该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准予执行房产诉讼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九条、第三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准予执行位于E名下XX小区2-1-1001室房产。


专业律师: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准予执行房产诉讼
分享到:
版权所有:济南房产继承律师,济南房产继承专业律师、济南房屋继承律师,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 版权: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73782679 传真: Email:13475953851@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