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支付代偿款 导读: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支付代偿款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调查有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支付代偿款案证据,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参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支付代偿款诉讼。以下是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谈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支付代偿款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支付代偿款,原借款人G系A、B的母亲,G的丈夫吴某丙于2007年6月去世,G于2024年7月13日因病去世,A、B为G的法定继承人。2020年9月8日,G在奇台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贷款,C、D、E作为担保人在保证担保书上签字确认。G截止去世当日尚欠奇台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贷款115,853.41元未还。C于2024年7月29日向银行代为偿还贷款38,617.8元,D于2024年7月29日向银行代为偿还贷款38,617.8元,E于2024年7月29日向银行代为偿还贷款38,617.81元。现C、D、E起诉请求A、B偿还欠款并承担利息。在诉讼过程中向B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为此C、D、E支出公告费200元。C、D、E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A、B在继承G遗产范围内向C立即支付代偿款38,617.8元,并承担利息自2024年7月30日起以欠款本金38,617.8元为基数按年息10.6‰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2.判令A、B在继承G遗产范围内向D立即支付代偿款38,617.8元,并承担利息自2024年7月30日起以欠款本金38,617.8元为基数按年息10.6‰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3.判令A、B在继承G遗产范围内向E立即支付代偿款38,617.81元,并承担利息自2024年7月30日起以欠款本金38,617.81元为基数按年息10.6‰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 裁判理由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支付代偿款,D、E提供的证据《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农贷通)》、情况说明、还款凭证足以证实代G清偿了其欠付奇台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的贷款,合计115,853.41元,故C、D、E享有向G进行追偿的权利。因G已在本案诉讼前死亡,C、D、E向G的法定继承人A、B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关于A、B书面答辩中提出的反驳意见,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就继承中的债务清偿问题,一是接受继承与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相统一原则,即接受继承的继承人同时依法接受了债务清偿责任,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债务责任;二是限定继承原则,即接受继承的继承人仅在其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对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的全额承担无限责任。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A、B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供放弃继承的证据,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视为继承了G的遗产,故A、B应当在继承G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对C、D、E代G向银行偿还的贷款及利息承担清偿责任。关于C、D、E主张的利息问题。一审法院认为,自C、D、E向G承担保证责任实际代为履行义务之时,G与原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归消灭,继而C、D、E与G之间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A、B未及时向C、D、E偿还代偿的款项,给C、D、E造成了利息损失,故C、D、E主张自占用资金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予以支持。C、D、E主张按年利率10.6‰计算利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予以调整,调整为自2024年7月3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 裁判结果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支付代偿款,判决:一、A、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继承被继承人G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对G欠C的欠款38,617.8元,及以欠款38,617.8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3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清偿责任;二、A、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继承被继承人G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对G欠D的欠款38,617.8元,及以欠款38,617.8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3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清偿责任;三、A、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继承被继承人G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对G欠E的欠款38,617.81元,及以欠款38,617.81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3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清偿责任;四、驳回C、D、E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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