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谈仓储合同纠纷给付苹果款 导读:济南合同纠纷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仓储合同纠纷给付苹果款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调查有关仓储合同纠纷给付苹果款案证据,济南合同纠纷律师参加仓储合同纠纷给付苹果款诉讼。以下是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谈仓储合同纠纷给付苹果款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谈仓储合同纠纷给付苹果款,A做苹果收购生意,2023年11月10日及13日共收储B80#苹果9桶,75#苹果3桶,70#苹果1桶,三级果1桶,通货5桶,每桶重700斤。XX发展和改革局的证明显示,2023年10月、11月XX市XX批发市场,70#苹果每公斤的平均收购价格为4.3元,75#苹果每公斤的平均收购价格为6.2元,80#苹果每公斤的平均收购价格为8元。结合上述价格,通货的价格按照3元计算为宜。每斤苹果的冷藏费为0.26元。综上,B苹果入库时的价格为45115元,冷藏费为3458元。B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A、被告C立即给付欠原告B苹果款43407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结束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利息;2.请求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服务费均由由被告A、被告C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谈仓储合同纠纷给付苹果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被告A未能提供出卖原告的苹果之前通知过原告或者与原告沟通过的证据,故A擅自出卖原告的苹果,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未能提供A将收购苹果的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苹果是A、C共同收购的相关证据,故原告要求C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 裁判结果 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谈仓储合同纠纷给付苹果款,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一审法院于2025年5月13日判决:一、被告A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B苹果款共计41657元及利息(以41657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B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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