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物权保护纠纷返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导读: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合同纠纷给付购房款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调查有关合同纠纷给付购房款案证据,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参加合同纠纷给付购房款诉讼。以下是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谈合同纠纷给付购房款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物权保护纠纷返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1995年4月14日,D与B登记结婚,婚生一女孩A(1998年11月20日出生)。C系B与前夫之子。1998年4月15日《临时占用铁路用地协议书》中载明“XX铁路局三房段对D所占用的铁路用地,按《铁路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铁路下列土地,同意暂由D按指定用途使用。土地位置:XX龙江省XX市XX区XX县新XX站,面积60㎡,指定用途为住-4-宅。二、本协议有效使用期限为1998年4月15日至1999年4月15日等内容。”2008年6月25日,甲方P与乙方D签订《买卖手续》,载明“座落XX路新XX车站,站管房建筑面积48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将此房卖给D,总额伍万元。等内容。”2013年5月9日《协议书》中载明“经XX某E介绍,村民C自愿将自家两件砖瓦房卖给XX市XX镇XX村村民D居住所有,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如下:1.房屋两间,建筑材料为白灰块建成,作价人民币壹仟元整。2.四邻以现房屋使用证为准。3.空口无凭立字为证。4.年限为永久性。5.如双方因房屋发生纠纷,可由当地司法部门协商解决。”买房人C、买房人D均在该协议上签字摁手印。2014年7月1日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XX用(2014)第001326号)中载明:土地使用人为C,土地所有权人为XX村农民集体,座落于XX街XX村李某,地号为230112007202J000112,使用权面积316.1㎡等内容。2018年1月9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XX(2018)X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1177号)中载明“D作为承包方代表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了XX市XX区XX镇XX村的2块承包地,总面积为23.4亩,承包方家庭成员为:D、L、K、T、O、B,承包期限为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等内容。”2020年5月25日,D因病去世。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XX(2018)X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117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XX用(2014)第001326号)、《临时占用铁路用地协议书》《买卖手续》在A处,B索要未果。B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A立即将B的位于XX市XX区XX镇XX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在D名下)、位于XX市XX区某XX村二组平房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C名下)、位于XX市XX火车站附近平房的手续(登记在D名下,三联单、买卖协议、2个房屋所有权证)返还给B;2.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A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物权保护纠纷返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关于A是否返还BXX市XX区XX镇XX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XX(2018)X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1177号)的问题。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以户为单位取得,在承包户的户主或某成员死亡后,其他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D去世后,承包地继续由承包户其他成员继续经营。A不是D承包户成员,无资格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B作为D的妻子,且为该承包户成员,A应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XX(2018)X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1177号)返还B。关于A是否返还B位于XX市XX区XX街XX村李某《集体土地使用证》(XX用(2014)第001326号)及《协议书》的问题。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为C,虽庭审中,B、A均认可该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为D与B,但C未作出相关说明,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土地实际使用人为D与B,B请求A返还位于XX市XX区XX街XX村李某《集体土地使用证》(XX用(2014)第001326号)及《协议书》,没有证据证明,不予支持。关于A是否返还B位于XX市XX区XX县新XX站《临时占用铁路用地协议书》及《买卖手续》的问题。该协议书中用户为D,签订时间为1998年4月15日,D与B登记结婚时间为1995年4月14日,该房产系D与B的夫妻共同财产。D去世后,D的妻子及子女对属于D享有的房产发生继承。对于该房产,A通过继承得到的份额与B本身对该房屋享有的份额加上B通过继承得到的份额相比,B对该房产享有的占比份额大于A,故A应将XX市XX区XX县新XX站《临时占用铁路用地协议书》及《买卖手续》返还给B。 裁判结果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物权保护纠纷返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判决如下:一、A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XX(2018)X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1177号)原件返还B;二、A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临时占用铁路用地协议书》(审批编号09/084/3)原件及2008年6月25日P与D签订的《买卖手续》原件返还B;三、驳回B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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