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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消防验收通知为可诉的行政行为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消防验收通知为可诉的行政行为

                ——建设工程法律知识系列八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通知,是依法履行对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备案结果通知含有消防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的评定,具有行政确认的性质,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故备案行为是可诉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如果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消防验收通知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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