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我要咨询 法律法规 股权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嘱见证 房产继承 房产过户 遗产分割 成功案例 代书遗嘱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文件下载

访客留言
[3-2]亲爱的朋友:您好!
[2-11]http://ww
[12-31]外祖父可以收养自己
[1-10]你好,我户口因为考
[8-6]你好,我今年45,
[7-17]你好:律师我想咨询
[7-13]我奶奶老房子给我了
[6-16]你好,我想问一下,
济南房产律师谈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共同出资购房,分手时的如何分配

济南房产律师谈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共同出资购房,分手时的如何分配

——房屋买卖纠纷法律知识系列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目的是作为婚后共同居所,分手时,双方已无意对购买的房屋共同所有。房屋处置的方式可能是把房屋出售后分配售房款,或者房屋归一方所有,给与另一方金钱补偿。该种形式的购房目的非房地产投资,所以处理方式不能简单地套用投资收益原则处理,不能将支付购房款比例与房屋增减值直接挂钩,应当基于婚约的性质、目的,统筹考虑房款支付情况、房屋增减值、房屋登记、使用和维护情况以及对当事人的实际影响等各种因素,确定分配比例。


专业律师:
济南房产律师谈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共同出资购房,分手时的如何分配
分享到:
版权所有:济南房产继承律师,济南房产继承专业律师、济南房屋继承律师,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 版权: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73782679 传真: Email:13475953851@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